省人民政府关于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量分配调整方案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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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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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7]264号省水利厅:你厅《关于审批〈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量分配调整方案(报批稿)〉的请示》(黔水呈2017]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量分配调整方案(报批稿)》(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请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二、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本着科学配水、合理调水、节约用水、严保洁水的原则,守住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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