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黎平县石景山水库台江县施洞镇杨家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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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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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8]65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审批黎平县石景山等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7]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州黎平县石景山水库、台江县施洞镇杨家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二、请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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