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联络线逢亭至罗苏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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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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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函2017]265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联络线逢亭至罗苏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联络线逢亭至罗苏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逢亭、罗苏2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联络线逢亭至罗苏段收费期限为30年,从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47年12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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