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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我国的行政听证程序改革
作者姓名:王青斌
摘    要:对我国的行政听证程序进行改革,不仅是适应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加入WTO以后适应WTO规则以及和国际社会接轨的需要。其一,WTO协定在某些贸易领域对行政听证有明确的要求。如“用户成员方应确保装运前的检验机构对出口商提出的申诉建立接受、考虑和作出决定的程序,并按照本协定的规定将有关此类程序资料提供给出口商,以保证装运前检验所采用的程序和标准及其结论具有客观和公正的性质。”

关 键 词:WTO  行政听证程序  改革  中国  行政行为  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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