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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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1月18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唐良智2021年2月9日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有关规定,经清理,市政府决定对以下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和修改:一、废止(一)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1998年9月1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二)重庆市城市大桥管理办法(2001年11月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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