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做陪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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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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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于上世纪90年代初移民美国,现在某大学任教。在美期间,我参加了一次陪审活动。早上八点半,到达法院的陪审员休息室。工作人员向大家作了简单介绍:一般案件的审理在一到五天左右,个别案子时间会长一点。每人每天的补助是15美元;超过下午五点半,再加5美元补贴。随后,她给我们放了一段介绍陪审团历史沿革的录像。陪审团的历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数百年前的英国。美国独立之后,美国的国父们为防止法官滥用权力,决定采用陪审团制,至今未改。一般刑事案件,需8名陪审员,两名替补;民事诉讼则要6名正选,1名替补。一般来说,案子假如由法官一槌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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