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法听证会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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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嵇鸿群.关于立法听证会的思考[J].上海人大月刊,2001(4):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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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嵇鸿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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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将听证会作为立法活动的一项制度,在国家法律中还是第一次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的立法决策制度有了新的变化,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进程又迈出了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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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常务委员会 立法听证会 立法决策 专门委员会 立法法 国家法律 立法活动 意见 民主化 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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