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里的亲密接触该不该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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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社潮 赵春秀 赵春秀 薛培 王从智 王磊 张海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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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法网律师事务所(王社潮),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刑庭(赵春秀,赵春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薛培),河南洛阳开物律师事务所(王从智),福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王磊),厦门大学法学院(张海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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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3年5月18日,深圳大学公布了新的学生《行为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草案。草案中赫然出现了这样的条文:禁止大学生在校内牵手、搂腰、拥抱、接吻以及穿低胸露背装等,否则将以扣分形式对违例学生进行处罚,凡扣满30分者将被勒令退学。该草案引起不少学生的反对,认为校方有辱人格,试图以管理小学生的方式管理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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