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996年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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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自治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针,围绕自治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加快地方立法步伐,加大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和促进"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顺利实施,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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