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报批感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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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丛.法规报批感想[J].人民政坛,2010(8):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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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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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缘于工作的关系,本人从事较大的市的法规报批前期准备工作已有一段时间,一些见闻感悟萦绕于心,遂提笔记下若干。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我省立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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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报批 法规 前期准备工作 较大的市 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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