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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广丰县部分区域纳入信江源头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摘    要:赣府厅字[2015]6号2015年1月22日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大信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经省政府同意,将广丰县铜钹山镇9个行政村、8个林场和横山镇1个行政村部分区域,共计294.9平方公里纳入信江源头保护区范围,调整后的信江源头保护区面积增加到666.34平方公里。上饶市、广丰县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

关 键 词:保护区范围  保护区面积  横山镇  生态环境保护  省政府各部门  岭底  高阳村  屯头  叶家村  七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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