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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摘    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47处),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找区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文物遗产极为丰富。保护和利用好这些珍贵的文物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区级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自信心  优秀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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