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摘    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国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国务院决定自2014年7月开始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 键 词:人民政府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  地名管理  普查工作  市人民政府  事业单位  基本信息  大企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