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中“FRAND”义务的司法认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IDC公司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上诉案”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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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娇 冯晓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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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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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引言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年第1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释义》第2条之(五)之解释,标准是指“对重复性实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关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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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标准化法 专利使用费 IDC公司 司法认定 纠纷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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