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治理:新时期预算法的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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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维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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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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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共财政的法制监督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号为12CFX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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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10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从指导思想等宏观方面,到具体制度等微观方面,对改进预算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做了系列规定。这对于新阶段下进一步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提“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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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治理 预算法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全国人大常委会 新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治 基础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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