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棉花、烟叶收购工作的指示”的通知
摘    要:兹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棉花、烟叶收购工作的指示"转发你们,请在棉、烟收购工作中坚决贯彻。现根据本省情况,对今年棉花收购工作再做以下通知,请各地一并布署执行:一、我省今年棉花生长良好,预计总产量将较去年增加一倍以上。这给完成33.6万担的棉花收购任务创造了有利条件,各地必须抓紧时机,切实作好棉花收购工作。除了保证上述任务的完成外,还应尽力设法多购回一些棉花,以满足目前生产和消费的迫切需要,在更大程度上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二、收购中,对于产棉重点区的公社社员自留棉问题,由公社与收购部门研究确定。所留棉花由公社统一掌握,分配使用。国营农场、劳改农场和社员自留地上种植的棉花,全部收购,不再另给留量。三、棉花的收购统一委托商业部。严禁其他部门在棉区或市场上自行收购。各地新建棉麻纺织厂所需的棉花原料,应编造计划,逐级上报省经计委安排;人民公社的人造棉厂所需掺混的少量棉花,可经当地市、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在絮棉供应指标内调剂解决。不得在自产数内自行处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