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诚信原则的价值补充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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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刚 于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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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刚(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海燕(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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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受立法者能力所限,法律不可能成为完美的体系,而在法律中规定授权条款进行价值补充就成为必然.诚信原则作为变动的自然法的缩影自然担当起这一重任.现代意义的诚信原则是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其价值基础是由市场环境、市场主体、立法--司法模式等影响其本质变化的因素所决定,其价值判断包含社会妥当性、实质正义、公法手段介入私法合理化等价值标准.在运用诚信原则进行价值补充时,注重其对实体权利义务影响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对程序性权利义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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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值补充 诚信原则 价值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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