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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市建设中采用的法律原则探讨——以杭州提出建设生态市为例
引用本文:谌远知.生态市建设中采用的法律原则探讨——以杭州提出建设生态市为例[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6(1):34-37.
作者姓名:谌远知
作者单位:浙江杭州广播电视大学 法学教师310012
基金项目:本项目被列为2004年杭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并得到资助,本文是该课题的一部分.
摘    要:在杭州提出建立生态市的具体目标和建设生态经济的发展思路下,本文将对生态市建设中拟采用的预防为先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法律原则进行较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希望把这些法律原则变为实际,贯彻到杭州生态市建设中环境法规和规章的实施中。

关 键 词:生态市  法律原则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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