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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简易程序中的被告人异议权
引用本文:高一飞. 论刑事简易程序中的被告人异议权[J].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3, 16(2): 61-66
作者姓名:高一飞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400031
摘    要:被告人行使异议权是刑事简易程序的一种救济程序形式,本文在论证了被告人异议权的理论基础之后,对国外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中的被告人异议权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因为没有类似于处罚令程序的简易程序,因而不需要规定事后异议权,但是应当规定事前异议权,即被告人对简易程序的选择权。

关 键 词:简易程序  选择权  异议权
修稿时间:2002-03-01

The right to dissent in the summery criminal proceeding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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