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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事由的发现与确认
引用本文:葛文.民事再审事由的发现与确认[J].法律适用,2008(Z1).
作者姓名:葛文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一、再审事由的属性及其认定标准(一)再审事由法律性质的界定在实务上,一般认为申请再审权是一种请求法院确认生效裁判存在侵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情形,要求法院给予其权利保护及救济,是一种形成权。再审理由为"诉权",是衡量是否具备申请再审权资格及地位的标准,其产生的诉讼为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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