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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    要:<正>川教〔2022〕56号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6月29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规〔2022〕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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