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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艺术创意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
摘    要:<正>川文旅发〔2022〕40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现将《四川省艺术系列艺术创意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2022年6月15日四川省艺术系列艺术创意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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