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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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川民规〔2022〕1号各市(州)民政局:现将新修订的《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2022年2月22日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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