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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建立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制度
作者姓名:黄然
作者单位: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
摘    要:目前我国法院受理了大量的案件,除了刑事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提出诉讼外,其余的案件包括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以及破产案件均由当事人主张,法院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在判决书中,往往仅对与涉案法律关系有关的原、被告的权利与义务作出判决,对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的承担不会作为独立的判项,只会根据原、被告的责任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作出处理,但是对原、被告所主张的聘请的律师费用却往往避而不谈。目前,尽管有法官在某些案件的处理中,将律师费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分析其原因,通常是由于涉案合同中有条款关于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的约定,在这种…

关 键 词:法院  诉讼费用  被告  承担  败诉  胜诉  诉讼制度  突破口  经济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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