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略论涉外司法协议管辖
摘    要:(一) 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一国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分别行使地域管辖权,专属管辖权和协议管辖权。前二者权利根源于国家主权,是国家基本权利的组成部分,而后者则是基于有关主权国家在地域管辖权上的相互妥协。对此,各国国内立法与实践各具特色,很不一致。依据国际惯例,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