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制定的《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