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础"课教学理念转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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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萱.关于"基础"课教学理念转变的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7(8):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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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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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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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学理念的转变是提高教学实效性的重要前提,具体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而言,其教学理念应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变、知识传授向行为引导转变、教师单主导向师生双主体转变、接受型学习向研究性学习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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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教学理念 转变 |
文章编号: | 1007-5968(2007)08-004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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