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两个《人权宣言》汉译本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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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梦婧. 晚清两个《人权宣言》汉译本的考察[J]. 法学论坛, 2016, 0(1): 151-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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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梦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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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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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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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自晚清传入中国以来,各个时期出现了不同的中文译本.1903年"小颦女士"的译本,并非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是《人权宣言》.但在晚清,有两个全译本极为重要,即1907年的"川"本及1908年的林万里、陈承泽本.通过比较,两个译本在序文、名称及内容等方面存在差异.其中,"川"本不乏一些"误译"的内容."误译"的原因是多样的,译者"川"可能受到语言能力、翻译目的及社会需求的影响.然而,即使"川"本存在"误译",晚清两个《人权宣言》汉译本的价值也是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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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权宣言》 晚清 翻译 误译 |
On Two Chinese Translations of 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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