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理性视域下的法治话语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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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斌峰,黄现清. 交往理性视域下的法治话语互动[J]. 法学论坛, 2016, 0(1): 6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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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斌峰 黄现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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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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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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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是一个丰富的理论体系,其交往理性可以概括为一种语言性的、与主体间性相对应的、程序性的合理性概念.从交往理性维度来分析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互动,无疑是具有前瞻性、实践性和合理性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品格,呈现出对交往理性引导下商谈理念的一种宽容与接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创性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动态机制、互动模式,充分说明了交往理性法治话语互动的重要作用.交往理性范式的引入有助于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以及执法和司法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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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话语 交往理性 |
The Dimension of Communication Rationality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socialist Legal Discourse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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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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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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