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刑事和解的制度设计——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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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江华.检察刑事和解的制度设计——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视角[J].中国检察官,2012(6):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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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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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10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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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3月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一章,规定了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必要程序及处理方式,为检察刑事和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持。检察刑事和解即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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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 检察机关 被害人 和解协议 审查起诉阶段 公诉案件 双方当事人 检察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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