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肋”变成“软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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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昕.“鸡肋”变成“软黄金”[J].新湘评论,2002(8):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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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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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擎宇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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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甲(女)在婚前购买了一套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首付10万元,余款以银行按揭的形式支付,而房屋所有权证上也是甲的名字。去年10月甲与乙结婚后,银行按揭款及利息也是从甲的储蓄卡中予以扣除。乙根本就没有支付任何房款.包括首付款、按揭款及利息。结婚时,乙将他的积蓄全部拿出来购买了家具、首饰、家用电器及置办酒席。现双方准备离婚,请律师协助对其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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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银行按揭 利息 支付 购买 付款 储蓄卡 商品房 离婚 律师 房屋所有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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