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7月31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5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原处长李春明受贿案就是其中之一。翻开李春明的履历表,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学历高、业务精、懂管理的专业人才: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起成为自治区矿产管理部门的处级干部,并且是自治区地矿行业为数不多的在读博士研究生……打开他的案卷,他的犯罪事实更是令人触目惊心:1998年至2005年,他利用职务之便,在矿产评估委托、矿产资源补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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