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分配原则
作者单位:
湘潭大学法学院 讲师
摘 要:
通常情况下,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时,通过提起执行程序即可获得债权的充分满足;而且,当一个债务人只有一个债权人或者虽有数个债权人但他债权人(相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并不请求清偿时,其执行程序也比较简单,只需用执行所得清偿该申请执行人即可。但是,当同一债务人有数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