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事实收养探疑
作者姓名:牛兴全
作者单位:甘肃省定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所谓收养,指收养人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此,收养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履行一定程序。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有关收养的法制不够健全,群众对收养法律知识缺乏比较充分的了解,实践中,常常出现没有履行收养的法律手续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