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兼论以“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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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瑞平 姚好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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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太原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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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排除外国法适用的一项制度,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可。但由于历史背景、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的差异,各国对公共秩序的解释各有不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颁布与实施,对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我们应扩大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应用范围。具体到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中,“安全阀”的排除作用主要在于立足于国家间民商事交往的发展,立足于相关国家利益的保护,立足于涉外民商事法律纠纷中当事人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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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最密切联系原则 自由裁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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