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宗族力量导向集体主义追求——以宁德市屏南县双溪镇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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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书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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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德行政学院,福建宁德35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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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2013年福建省党校、福建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基地立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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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宗族是传统乡村的重要组织机构,虽然其在某些方面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但是其互助性、保障性、教育性、情感性对农民又会产生凝聚力,有利于激发集体情感。为了使宗族势力在农村集体主义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有必要对其进行正确引导。要提高民主意识,促进农民族人向现代政治人转变,增强农民的集体责任感;要依托宗族力量,促进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增强村庄的集体凝聚力;要引导宗族活动,延续村庄集体记忆,促进宗族归属感向村庄集体归属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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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宗族势力 农村集体主义 民主意识 集体责任感 村庄集体归属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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