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最近 ,关于《反垄断法》的立法主导权的“争夺”成为了一大看点 ,商务部、发改委、工商行政总局都把《反垄断法》的制定视作“份内事”。2004年3月 ,商务部率先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的起草工作 ,并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工商总局则在5月发布了《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 ,强调了将反垄断立法的问题 ,发改委更是在近日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将推动《反垄断法》出台列为其主要工作。我们应该首先明确的一点是 ,《反垄断法》的制定是被全国人大列为立法计划的 ,它最终将不是以国务院行政法规或规章的形式出现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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