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致眶尖综合征的法医学鉴定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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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杰 张波 杨洪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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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山东,济南,2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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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例资料邵某,男,24岁。被人用螺丝刀捅伤右眼。1h后入院。查体:右眼上睑裂伤,长约10mm,轻度水肿,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睑结膜充血(+),眼球各方向转动不能,光反射(-),无光感,C/D≈0.3,A∶V=1∶2,中心凹反射可见。右眼伤口给予清创缝合。行颅脑CT示:右眼眶内壁及眶周软组织肿胀;可见不规则高密度区,并波及眶尖部;眼球壁完好。伤后第二天VEP检查示:右眼P100未引出。临床诊断:右眼眶尖综合征。4个月后进行法医学损伤程度鉴定。检查见右眼上睑有一1.2cm×0.2cm皮肤瘢痕,上睑下垂覆盖瞳孔约1/2。右眼无光感,瞳孔散大,直径约8mm,直、间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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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临床学 外伤 眶尖综合征 法医鉴定 |
文章编号: | 1001-5728(2006)03-0191-01 |
修稿时间: | 2005-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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