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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推定在反贪污贿赂中的运用
作者姓名:吴登龙
作者单位: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
摘    要:一、推定在反贪污贿赂中运用的必要性“推定”一词,为假定、推断的意思.法律上的推定,是法律明确规定,当确认某一事实存在时,就据以假定另一事实存在,而这种被推定的事实不用加以证明.由于推定是建立在法律规定上的一种假定,所以它允许反驳,可以推翻,只是推翻该推定者应负举证责任.可见,推定是一种体现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证据规则.在近代各国反贪污贿赂斗争中,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具有特殊的隐蔽性和便利性,依照传统的证据规则,都由控诉机关负担举证责任.一些犯罪行为和事实难以查明,在很多情况下很难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自本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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