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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2000年后内地与香港仲裁裁决的承认执行问题
引用本文:张望平,徐晟.试析2000年后内地与香港仲裁裁决的承认执行问题[J].台声,2005(7).
作者姓名:张望平  徐晟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香港回归后,内地和香港成为同一主权国家内的两个法域,因而两地此前就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所依据的《纽约公约》已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和香港特区立法会于2000年修订的《仲裁条例》的出台,使得该问题迎刃而解。

关 键 词:仲裁裁决  承认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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