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刑法》应增设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
作者姓名:罗斯夫  张丽燕  张高海
摘    要:近几年来,全国各地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屡有发生,给公民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也给公私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司法机关虽然也受理了个别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案件,但由于刑法条文对此没有专门规定,因而,各地在处理中颇不一致,畸轻畸重的现象较为普遍。鉴此,笔者认为,在我国刑法中应增设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以便司法实践中能正确地对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定罪量刑。本文拟就此谈点粗浅的看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