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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腐败的形成与治理:“四权”同步的视角
摘    要:现行的村官权力既源于自治体内的群众授权,又源于行政体内的政府授权。“谁授权谁监督”逻辑表明,要解决村官权力失控导致的村官腐败,就需要内外力量共同作用。在行政控权动力不足的现实情况下,需要建立新的机制激发自治体内部的制约力量。自治体作用发挥的内动力的核心在于自治权利的发育,村务监督制度的创新为自治权利的发育提供了必要的组织基础。以监督权为出发点,促进权利向权力的转换,完善现有的村务监督制度,建立监委会监督和选举监督、决策监督、管理监督“四权”同步机制是治理村官腐败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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