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事小而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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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朝阳.勿以事小而不为[J].求是,20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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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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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建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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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句话朴实无华,却蕴涵着深刻的哲理,饱含着诚挚的感情。正是因为群众利益无小事,所以为群众谋利益就更不是小事。然而,有那么一些同志却把群众利益视为“小事”,自认为领导是干“大事”的,喜好一些徒有虚名的“大口号”,追求一些劳民伤财的“大项目”,摆弄一些花里胡哨的“大景观”;有的同志心思不是用于为民谋利,而是迎合个别领导的口味,心唯领导所想,利唯领导所谋,事唯领导所办。对此,群众极为反感。一些同志缘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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