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的新思考 |
| |
作者姓名: | 张治金 |
| |
作者单位: | 广州军区东山招待所 党委常委 |
| |
摘 要: | 为了解决保障基金的欠交、冒领、挪用、监管和增值,青少年因贫困失学,国家建设资金不足,超计划生育难管,公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困难等问题,建议建立公民基本生活有偿保障体系。其主要内容有:(1)国家立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公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的基本事项,明确公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和义务。(2)社会管理。国家设立“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委员会”、“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投资公司”、“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财务管理中心”、“公民基本生活保障事业服务中心”等四个机构。形成“监管、财产、账目、事务”四权分立的管理体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