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保障人权也是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 |
| |
引用本文: | 宋跃.尊重和保障人权也是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J].中国检察官,2004(5):4-4,6. |
| |
作者姓名: | 宋跃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
| |
摘 要: |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是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庄严承诺和郑重宣示,是标志我国政治文明和宪政进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人权保护原则的入宪,对检察机关的影响是直接而且深远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历史重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全面落实人权保护原则,是检察机关维护宪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职责所在。尊重保障人权必须树立宪法的至上权威。宪法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作为构建一国法律体系基本依据的母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宪法的…
|
关 键 词: | 人权 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 公民权利 执法理念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