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私了案件”的成因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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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玉卓.浅谈“私了案件”的成因与对策[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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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玉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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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岭东派出所 指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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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参加公安工作十几年了,虽说接触各类案件,但有些“私了”案件对我印象较深。所谓“私了”案件,我认为是已构成的民事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肇事等案件,公民本应按政法机关所分管的范围去反映、报案、诉讼;而当事双方确以某种形式自动私自调解的行为,统称为私了案件。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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