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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酿苦果 解除关系有法依
引用本文:赵玉福.非法同居酿苦果 解除关系有法依[J].中国妇运,2002(2):45-45.
作者姓名:赵玉福
作者单位:北京密云县法院太师屯法庭
摘    要:日前,北京密云县法院审结一起王女士与李某非法同居案,因李某负有过错,法院将双方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依法判归王女士所有。据悉,这是婚姻法《修正案》实施后,我市适用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审结的首起非法同居案。

关 键 词:非法同居行为  婚姻法  无效婚姻  过错责任原则  结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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