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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立法若干问题新思考
作者姓名:王利明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摘    要:我国物权法应当采纳物权而不是财产权的概念。物权法中不需要设立财产权总则 ;应当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并根据物权的对世性建构物权的体系 ;所有权有必要类型化 ;担保物权也需要在物权法中规定。

关 键 词:物权  财产权  对世权  物权法定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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