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异的跨省工程款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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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荣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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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普通民案2011年8月26日,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滨州公司)中标甘肃省金昌至武威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书》.次年6月,滨州公司就该工程的JW1项目成立了项目经理部.2012年9月15日,滨州公司项目经理部与本案的争议方辽宁省鞍山市纪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公司)签订了《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完工后,滨州公司和鞍山公司进行了结算,并签署《工程结算单》,确认滨州公司项目经理部应向鞍山公司支付工程款1182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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