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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方机构改革后人大职权之行使
作者姓名:汪自彬  滕修福
作者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
摘    要:正2018年2月28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至此,新一轮全国性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自上而下持续展开,目前已进入尾声。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如何依法行使好相应职权呢?就此,笔者结合本次县一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机构改革中的相关问题谈一管之见。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无须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本轮一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关 键 词:地方机构改革  人大职权  机构改革方案  全国人大  国务院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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